本报讯据发改委网站消息,为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,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,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、备案行为,实现便利、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,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,发改委研究起草了《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理》,面向社会征求意见。
该条例列出了投资监管的“负面清单”,明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、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、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需核准外,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实行备案制,一律不再审批。条例还明确了行政机关不能将市场前景、经济效益、资金来源等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作为投资监管的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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